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组织导师参加中科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视频会

2018-04-26 编辑:     

   4月24日,中国科学院在京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推动全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中科院副院长、科研道德委员会主任张涛出席会议并讲话,科研道德委员会副主任、中科院院士欧阳钟灿代表该委员会发布《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中科院微电子所组织导师参加视频会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志刚参加了视频会。此次视频会有助于提升微电子所导师的科研道德素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

  这是中科院新一届科研道德委员会成立以来组织的首次全院规模的会议,张涛在讲话中强调,科研诚信是新时代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基本价值观和重要文化基础,中科院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欧阳钟灿代表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宣读了《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宣讲。

  会上,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过程工程研究所代表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在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中的举措和成效,中科院动物研究所访问学者、国际干细胞组织(ISCF)伦理工作组主任Rosario Isasi介绍了生命科学领域有关伦理和科研诚信方面的进展。这些报告对与会人员起到了交流借鉴、开阔视野的作用。

  会议由中科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委员、监督与审计局局长杨卫平主持。院科研道德委员会部分委员、院属单位分管领导、科研道德组织负责人、办事机构负责人、院机关相关部门以及一线科技工作者和研究生代表约700人参加了视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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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视频会现场

  

  

  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

  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发布)

  

  恪守科研道德是从事科技工作的基本准则,是履行党和人民所赋予的科技创新使命的基本要求。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日常科研不端行为举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总结当前学术论文署名中的常见问题和错误,予以提醒,倡导在科研实践中的诚实守信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

  提醒一:论文署名不完整或者夹带署名。应遵循学术惯例和期刊要求,坚持对参与科研实践过程并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学者进行署名,反对进行荣誉性、馈赠性和利益交换性署名。

  提醒二:论文署名排序不当。按照学术发表惯例或期刊要求,体现作者对论文贡献程度,由论文作者共同确定署名顺序。反对在同行评议后、论文发表前,任意修改署名顺序。部分学科领域不采取以贡献度确定署名排序的,从其规定。

  提醒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数量过多。应依据作者的实质性贡献进行署名,避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数量过多,在同行中产生歧义。

  提醒四:冒用作者署名。在学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姓名作为署名作者。论文发表前应让每一位作者知情同意,每一位作者应对论文发表具有知情权,并认可论文的基本学术观点。

  提醒五:未利用标注等手段,声明应该公开的相关利益冲突问题。应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标准,提供利益冲突的公开声明。如资金资助来源和研究内容是否存在利益关联等。

  提醒六:未充分使用志(致)谢方式表现其他参与科研工作人员的贡献,造成知识产权纠纷和科研道德纠纷。

  提醒七:未正确署名所属机构。作者机构的署名应为论文工作主要完成机构的名称,反对因作者所属机构变化,而不恰当地使用变更后的机构名称。

  提醒八:作者不使用其所属单位的联系方式作为自己的联系方式。不建议使用公众邮箱等社会通讯方式作为作者的联系方式。

  提醒九:未引用重要文献。作者应全面系统了解本科研工作的前人工作基础和直接相关的重要文献,并确信对本领域代表性文献没有遗漏。

  提醒十:在论文发表后,如果发现文章的缺陷或相关研究过程中有违背科研规范的行为,作者应主动声明更正或要求撤回稿件。

  院属各单位应根据以上提醒,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学术惯例,对科研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让每一位科研工作者对学术论文署名保持高度的责任心,珍惜学术荣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将科研诚信贯穿于学术生涯始终。